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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 务 范 围
本所普通业务:
1、刑事诉讼业务:侦查阶段为犯罪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、代理申诉、控告、申请取保候审;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,调查收集证据,会见犯罪嫌疑人,提出辩护意见;审判阶段担任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,出庭发表辩护意见,担任被害人及自诉案件的代理人;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等。
2、民事法律业务:担任一审、二审及再审案件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,参加庭审调解,发表代理意见;担任执行案件代理人。
3、行政法律业务:接受委托担任行政复议代理人,一、二审行政诉讼原被告代理人。
2、民事法律业务:担任一审、二审及再审案件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,参加庭审调解,发表代理意见;担任执行案件代理人。
3、行政法律业务:接受委托担任行政复议代理人,一、二审行政诉讼原被告代理人。
其他业务:担任法律顾问、提供法律咨询,代写诉讼文书,代为调查取证,接受委托参加非诉讼调解,办理律师见证等。
本所业务专长:
本所业务专长:
1、企业破产案件:接受法院指定担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,审查登记债权、审核债务,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,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,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,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,负责抵销权、别除权内容的审核,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全程法律事务。
2、企业改制业务:接受企业委托或政府指定为企业重组、股权转让、员工持股、职工安置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
3、金融法律事务:金融机构贷款回收、担保审查、存单纠纷等金融法律纠纷。
2、企业改制业务:接受企业委托或政府指定为企业重组、股权转让、员工持股、职工安置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
3、金融法律事务:金融机构贷款回收、担保审查、存单纠纷等金融法律纠纷。